建筑大師普拉特納(W.Platner) 則認為室內設計“比設計包容這些內部空間的建筑物要困難得多”,這是因為在室內“你必須更多地同人打交道,研究人們的心理因素,以及如何能使他們感到舒適、興奮。經驗證明,這比同結構、建筑體系打交道要費心得多,也要求有更加專門的訓練”。
美國前室內設計師協會主席亞當(G.Adam) 指出"室內設計涉及的工作比單純的裝飾廣泛得多,他們關心的范圍已擴展到生活的每一方面,例如:住宅、辦公、旅館、餐廳的設計,提高勞動生產率,無障礙設計,編制防火規范和節能指標,提高醫院、圖書館、學校和其它公共設施的使用率。總之一句話,給予各種處在室內環境中的人以舒適和安全"。
白俄羅斯建筑師Eo巴諾瑪列娃(EoPonomaleva) 認為,室內設計是設計"具有視覺限定的人工環境,以滿足生理和精神上的要求,保障生活、生產活動的需求”,室內設計也是“功能、空間形體、工程技術和藝術的相互依存和緊密結合"。
室內裝飾設計是根據室內的使用性質、環境和相應的標準,運用物質手段和建筑美學原理,給人創造一種合理、舒適、優美能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需要的室內環境。通過設計這一手段,使室內空間不僅具有使用價值,能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,同時也要通過設計表達一種文化、風格、氣氛等精神因素。